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歐盟 DSA 關於 VLOPs 與 VLOSEs 之透明度報告義務及實務觀察-作為我國打詐專法透明度報告必要記載事項之借鏡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孫鈺婷
出版日期: 2024.09
刊登出處: 台灣/科技法律透析第 36 卷 第 3 期/56-64 頁
頁  數: 9 (授權者自訂售價) 點閱次數: 354
下載點數: 5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數位服務法透明度報告網路廣告中介服務詐欺犯罪
中文摘要: 本文期能借鏡「數位服務法」透明度報告義務與網路廣告相關規定,並以目前我國民眾經常使用的「超大型線上平臺」或「超大型線上搜尋引擎」為目標,觀察其依據「數位服務法」已提交之透明度報告架構,作為我國打詐專法後續訂定透明度報告必要記載事項之建議參考方向。
目  次: 壹、前言
貳、DSA 透明度報告義務與網路廣告相關規定
參、Google 與 Facebook 於 2024 年 4 月依據 DSA 規定發布之透明度報告
肆、結論:我國網路廣告平臺詐欺防制透明度報告必要記載事項之初步建議方向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孫鈺婷,歐盟DSA關於VLOPs與VLOSEs之透明度報告義務及實務觀察-作為我國打詐專法透明度報告必要記載事項之借鏡,科技法律透析,第36卷第3期,56-64頁,2024年09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