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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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文化藝術創作之著作權保護與利用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洲富
出版日期: 2025.02.15
刊登出處: 台灣/全國律師第 29 卷 第 2 期/27-36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564
下載點數: 40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洲富
關 鍵 詞: 著作類型管轄法院公開播送公開傳輸
中文摘要: 本文說明具有文化藝術創作著作之要件,依序分析文化藝術創作著作之類型與保護內容,繼而探討侵害文化藝術創作著作之判斷與管轄法院,最後提出筆者之見解。
目  次: 壹、前言
貳、最低程度之創意
參、文化藝術創作著作之類型
一、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二、藝術創作之著作
三、文化創作之著作
肆、文化藝術創作之著作權保護
一、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
二、非專屬授權
三、專屬授權
四、著作財產權之讓與或授權
(一)著作財產權具有可分性
(二)目的讓與理論
五、著作財產權設定質權
六、著作財產權內容
(一)重製權
(二)公開播送
(三)公開上映
(四)公開演出
(五)公開傳輸
(六)公開展示
伍、侵害文化藝術創作著作之判斷
一、思想與表達二分法理論
(一)保護著作表達
(二)接觸與實質相似之判斷
二、判斷侵權之方法
(一)抽象測試法
(三)整體觀念及感覺測試法
陸、管轄法院
一、民事事件
(一)第一審民事法院
(二)第二審與第三審民事法院
二、刑事案件
(一)第一審刑事法院
(二)第二審刑事法院
(三)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法院
柒、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洲富,文化藝術創作之著作權保護與利用,全國律師,第29卷第2期,27-36頁,2025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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