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組織犯罪;黑金政治;暴力團 |
中文摘要: |
組織犯罪的背後往往已形成一股具有集團性、常習性、脅迫性及暴力性的黑暗勢力,使此組織能更有效達到犯罪的目的,快速取得更大的經濟利益,造成的危害遠比一般犯罪更大,當然成為國家在犯罪防制上的重點。應對組織犯罪,我國訂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2 條:「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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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組織犯罪與黑金政治 一、組織犯罪 二、黑金政治 三、組織犯罪與黑金政治之關連 貳、日本組織犯罪對策之啟示 一、日本組織犯罪之發展 二、日本打擊組織犯罪之對策 (以下刊載本期) 參、我國黑幫近期進化與黑金介選 一、我國黑幫之演進 二、防範黑金之修法 三、黑金跨境與介選之擔憂 肆、從日本瓦解黑幫經驗看我國法規之修正方向 一、我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不足 二、從日本經驗反思我國法規之修正方向 三、自刑法上位概念談基本權之侵害可能 伍、結論:他山之石,審視我國組織犯罪法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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