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罪數錯誤;上訴利益;上訴理由指摘之事項;對於確定事實援用法令之當否;職權調查 |
| 中文摘要: |
犯罪罪數之認定,屬於刑事訴訟法第 393 條但書第 3 款「對於確定事實援用法令之當否」第三審得依職權調查之事項,其經被告上訴理由予以指摘者,法院應依職權調查其援用之法令當否,經依職權調查發現確實具有上訴第三審理由之違背實體法情形,第三審法院應以其上訴為有理由而予撤銷原判決,不得未經審查其適用罪數法令之有無錯誤,即逕以被告之上訴不具利益為由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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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案例事實 貳、法院判決理由 參、爭點 肆、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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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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