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我國憲法架構下之緊急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秦雯
出版日期: 2025.0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271 期/6-9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70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吳秦雯
關 鍵 詞: 緊急命令COVID-19法律保留常態法治
中文摘要: 2020 年初 Covid-19 的疫情席捲全球,為防堵疫情於社區傳播及採取適切因應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立法院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布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紆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7 條規定之授權,於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布「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5 月 19 日宣布全國所有縣市疫情警戒提升至該標準所列第 3 級,並公布該級警戒區內相關防疫指引。而後續因應疫情情況變化,又動態增加或調整相關防疫措施的內容。此種由法律特別授權設置之機關,經由措施法之授權,自行制定公布相關一般性措施,究竟屬於憲法上法治國原則下的常態?或是憲法緊急權之行使?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秦雯,我國憲法架構下之緊急權,月旦法學教室,第271期,6-9頁,2025年05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