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辯護人排除程序;管轄權;暫時停權處分;撤銷程序 |
| 中文摘要: |
由於若要禁止律師在受委任本案中行使辯護人權利,會涉及對被告受辯護權以及對律師職業自由權之限制,因此需要有法律規定方得為之。對此,德國刑事訴訟法設有排除辯護人程序,相當值得我國參考,本文以下將介紹此程序之相關規定,藉此拋磚引玉,希望引起國內重視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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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德國辯護人排除程序簡介 一、立法背景 二、德國辯護人排除程序之適用對象 三、列舉排除事由 四、排除之效力(德刑訴法第 138a 條第 4 項及第 5 項) 五、排除裁判之管轄權與暫時停權處分 六、排除程序之進行 七、排除之撤銷與撤銷程序 八、國安案件中之排除辯護人程序 參、代結論:對我國之啟示 附錄:德國刑事訴訟法第 138a 條至第 138d 條中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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