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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查緝毒駕之合法性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黃惠婷
出版日期:
2026.04
刊登出處:
台灣/
警察法學與政策
/
第 10 期
/97-107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529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黃惠婷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毒品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
唾液毒品快篩
;
尿液
;
不能安全駕駛
中文摘要:
由於駕駛人是否毒駕,若等到尿液送驗,將無法保障所有用路人的行車安全,故警察在毒駕零容忍政策下,對駕駛人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再依結果執行後續作業,警察查緝毒駕行為應如何進行,方為合法。
目 次:
前言
案例事實
案例爭點
案例解析
壹、對疑似服用毒品者採驗尿液之法律依據
貳、唾液毒品快篩檢測之發動與必要性
參、唾液毒品快篩檢測之合法性
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黃惠婷,查緝毒駕之合法性,警察法學與政策,第10期,97-107頁,2026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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