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例外狀態;司法自主;交錯任期制;獨立且公正的法院;民主原則;憲法解釋;司法權威;司法獨立;憲法訴訟法 |
| 中文摘要: |
五位大法官發動憲法法庭之自救復活行動,卻另有三位大法官堅持不認同此舉,此可謂我國釋憲史上最驚心動魄的司法事件。憲法法庭暫時性無法正常運作固與此次憲法訴訟法之修法有關,但更核心的問題有二:一是釋憲權的界限何在?是否能解決所有政治部門糾纏難解的爭執?二是司法權的最低標準為何?是否任何組織性與程序性規範皆屬司法自主之範疇?本文嘗試透過制度、情境與價值等三個面向,對此次憲訴法修法爭議進行分析與評價。整體以觀,不具獨立與公正之外觀而不能排除外界合理懷疑的組織,很難稱其為法庭。本屬政治部門必須自行解決之事項,也無法由釋憲權越俎代庖。
|
| 目 次: |
壹、前言 貳、制度 一、大法官缺額是例外狀態嗎? 二、大法官必然保障人權、捍衛民主法治與實現憲法正義嗎? 三、大法官享有自主權嗎? 參、情境 一、交錯任期制的背景與其實踐 二、憲訴法上路後的裁判風格 三、雙少數的政治現實 肆、價值 一、獨立且公正的法院 二、民主原則 伍、結語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判解: |
 |
| 相關函釋: |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