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刑罰明確性原則;法律解釋方法論;刑罰可罰性界線;刑罰規範明確性原則之審查基準 |
| 中文摘要: |
本文意在分析我國釋憲實務建構之刑罰規範明確性原則之判斷基準,說明釋憲實務見解及發展脈絡,進而分析判斷基準之適用對象,最後才得到刑罰法律之可罰性界線,合乎於憲法要求之刑罰明確性原則。同時,本文借鏡美國法聯邦最高法院之判決見解,扼要分析刑罰明確性原則之論述及美國法對於刑罰明確性原則之適用對象之論述,建構其可罰性界線。 最終得到釋憲實務認為審查刑罰構成要件之可罰性界線,先藉由法律解釋方法確定刑罰法律之核心內涵,再將解釋法律方法論與釋憲實務就刑罰規範明確性原則具備三要件判斷標準(一般受規範者得以理解且使一般受規範者有預見可能性、並可經由法院審查認定及判斷者)結合後,形成法院以法律解釋方法確認刑罰法律之核心內涵,在符合刑罰明確性之三要件判斷基準時,刑罰構成要件之可罰性界線,即符合刑罰規範明確性原則之要求,使刑事法院解釋適用相關刑罰規定時,得以之為構成要件之可罰性界線,並盡可能排除刑事法律可罰性範圍之不明確疑義,始符合刑罰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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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刑法解釋方法論及刑罰明確性原則之分析及判斷標準 一、刑法解釋方法論 二、釋憲實務對刑罰規範明確性原則之判斷標準與演變 參、從美國法角度探討釋憲實務三要件判斷標準說之理論與適用對象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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